國家旅游局近日出臺了《旅游服務質量“萬名社會監督員”工作方案》和《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職責和工作辦法(試行)》,決定在全行業建立旅游服務質量“萬名社會監督員”制度。為進一步促進我省旅游服務質量整體提升,積極搭建政府與游客有效暢言溝通的橋梁,建立行業檢查、專家專查、媒體聯查、網絡普查、旅游監督員巡查、游客滿意度調查“六位一體”的旅游環境綜合評價、督辦、治理體系,根據國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有關文件要求,我省將從省內各級人大、政協、相關部門和企業、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人員中公開選聘約300名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首批50名監督員最快將在3月中旬上崗。
據了解,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的主要工作是明察暗訪,依據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旅游服務標準,對旅行社、景區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旅游經營者,導游、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以及旅游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并對旅游活動中是否存在非法經營、超范圍經營、欺行霸市、壟斷市場問題,是否存在非法招攬旅游者、倒賣門票,以及欺詐、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行為,商品和服務是否明碼標價、質次價高、假冒偽劣,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是否健康、安全、衛生,旅游客運車輛是否存在違法運營問題等方面進行監督。
除此之外,監督員還需提交“課外作業”,比如身體力行體驗廁所、旅游標識、通往景區的道路等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是否存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達不到安全衛生要求等問題,然后就如何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提高旅游服務質量、改進旅游公共服務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下一步,河南省旅游局還將在河南旅游資訊網開設《旅游服務監督在行動》專欄,開通“河南旅游服務監督公眾微信號”,每半年開展一次游客滿意度調查,從而建立網絡化、社會化、綜合化的旅游監督機制。
根據國家旅游局要求,地市級旅游部門應當按季度逐級向省級旅游部門上報《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反映意見情況表》;省級旅游部門每半年對社會監督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并報國家旅游局。對社會監督員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各級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及時、妥善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依法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將處理情況于20日內向社會監督員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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